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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增值电信icp业务经营许可证流程材料

发布:2020-12-09 16:13,更新:2024-05-17 09:58

上海增值电信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不实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4、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6、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7、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子信箱地址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其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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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32797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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